劳动合同问题?
我在一小厂上班,刚来培训说干不了一月没工资然后签的合同,看都没看就让签字盖章,后来过几天又增加一个协议,在厂里上班要干够一年,不然扣3000培训费,然后我要试用期内要离职...
我在一小厂上班,刚来培训说干不了一月没工资然后签的合同,看都没看就让签字盖章,后来过几天又增加一个协议,在厂里上班要干够一年,不然扣3000培训费,然后我要试用期内要离职就要扣这个培训费,我想问一下这个合法不
展开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所收取的培训费是否明确内容,他们教的如果是一些基本的岗位培训的话,属于劳务前的岗位培训,不应收取培训费,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所收取的培训费是否明确内容,他们教的如果是一些基本的岗位培训的话,属于劳务前的岗位培训,不应收取培训费,
展开全部
劳动合同签订除了具备双方的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外,还需注意:
(1)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
(2)要写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同意单位根据经营需要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3)劳动报酬要写清楚约定的金额,避免口头约定或与约定的金额不符。
(4)若未收到公司的员工手册等管理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而不是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收到了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并表示服从。
(5)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后,劳动者本人要保管一份。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
(2)要写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同意单位根据经营需要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3)劳动报酬要写清楚约定的金额,避免口头约定或与约定的金额不符。
(4)若未收到公司的员工手册等管理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而不是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收到了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并表示服从。
(5)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后,劳动者本人要保管一份。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追答
劳动合同签订除了具备双方的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外,还需注意:
(1)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
(2)要写清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是否同意单位根据经营需要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3)劳动报酬要写清楚约定的金额,避免口头约定或与约定的金额不符。
(4)若未收到公司的员工手册等管理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而不是直接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收到了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并表示服从。
(5)劳动合同签字、盖章后,劳动者本人要保管一份。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55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