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
1、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二、建筑业
1、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三、批发和零售业
1、零售业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四、交通运输业
1、交通运输业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五、住宿和餐饮业
1、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扩展资料:
中小型企业是相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的生产规模大的企业,即劳动力、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和产品生产集中程度高的企业。大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骨干作用,是国家建设的重点,它符合生产社会化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在投资和生产经营上能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特点和条件正确对待大型企业的设立,以便在大、中、小型企业相结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优势。
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
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其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小型企业
2020-06-01 广告
一、工业
1、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二、建筑业
1、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三、批发和零售业
1、零售业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四、交通运输业
1、交通运输业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五、住宿和餐饮业
1、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2、其余为小型企业。
扩展资料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 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3、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4、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参考资料
中小企业标准为:
1、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2、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3、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4、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5、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扩展资料:
划分方法: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3、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
(1)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4、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5、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6、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百度百科
各个行业的划分标准不一样,具体如下: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扩展资料:
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应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其产品或服务在行业或细分市场占一定规模,或有明显创新特点,或处产业链关键环节或有特定品牌价值;
三是拥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适应的创新团队和经营管理团队;四是初步建立了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创新机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本标准以外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另行制定。
四、中小企业标准为:
(1)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2)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3)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4)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5)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6)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7)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五、本规定中
(1)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
(2)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
(3)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
(4)批发和零售业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
(5)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
(6)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七、企业类型的确认以国家统计部门的法定统计数据为依据,不再沿用企业申请、政府审核的方式。
八、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委等五部委1988年公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及1992年公布的该标准的补充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 政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二OO三年二月十九日。
扩展资料:
中小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吸纳劳动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
总体而言,中小企业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管理水平低,主要表现为管理理念落后、基础管理薄弱、现场管理混乱、组织制度建设滞后、生产经营粗放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了中小企业社会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如何向管理要效益,如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内部挖潜,提高自身的效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历史性的课题。也可以说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加强中小企业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技术创新,增加经济效益,建立节约型社会;有利于引导企业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规范化经营,强化社会责任;有利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提高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