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b中变量名的命名规则
1、必须以字母开头,变量名中不能有空格。
2、不可以包含嵌入的句号或者类型声明字符。
3、不能和受到限制的关键字同名(例如End、Len、Sub等)。
4、不能超过255个字符,控件、窗体、类和模块的名字不能超过40个字符。
注意:sual Basic 不区分变量名和其他名字中字母的大小写,但习惯上,符号常量一般用大写字母定义。
扩展资料:
vb中变量的类别介绍:
1、局部变量:
顾名思义,就是只能在局部范围内被程序代码识别和访问的变量。这类变量就是在过程(或函数)里,用Dim关键字进行声明的变量。
2、模块级变量:
(1)模块:包括窗体模块、标准模块。
(2)窗体模块:是指一个窗体代码的全部。
(3)标准模块:是指通过菜单[工程] – [添加模块],而添加的模块。
模块级变量是指在模块的任何过程之外,即在模块的声明部分使用Dim语句或Private语句声明的变量。为了区别于局部变量,建议使用Private进行变量的声明,这种变量可以被本模块的任何过程访问;可以在本模块的任何位置被识别、访问。
3、全局变量:
全局变量是指在模块的任何过程之外,即在模块的"通用声明"段使用Public语句声明的变量。可被本模块的任何过程访问,还可以被本工程的任何位置访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VB变量
2 不能使用VB中的保留字
3 VB中不区分变量名的大小写。但变量名一般首字母大写
2、不可以包含嵌入的句号或者类型声明字符;
3、不能和受到限制的关键字同名;
4、不能超过255个字符,控件、窗体、类和模块的名字不能超过40个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