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奖励与惩罚的区别和联系 在线等 十万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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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是以操作性条件反应原理为基础的,即一个行为发生后,如果紧跟着一个强化刺激,这个行为就会再次发生。强化有两种,一种是在所期待的行为出现后,给予一个愉快刺激(如糖果、表扬、奖品),这叫正强化;二是在所期待的行为出现后,撤销一个厌恶刺激(如不许看电视、指责等),这叫负强化。这两种强化方法都是为了增加儿童某种行为出现的频率。它们的区别在于:第一,正强化使用愉快刺激而负强化使用厌恶刺激;第二,当正强化物强度不够,无法吸引被矫正者去改正不良行为时,就需要利用厌恶刺激,用负强化的形式来建立良好的行为。
§3 惩罚法
惩罚法是指儿童在出现某一不良行为后,立即给予某种惩罚物(又称厌恶刺激),或使之失去正在享用的正强化物。也就是将儿童的不良行为与某种不愉快的或惩罚性的刺激结合起来,使儿童以后在类似情景或刺激下,该不良行为的发生频率降低甚至消除。
惩罚法的主要类型有:体罚、谴责、暂停。
§3 惩罚法
惩罚法是指儿童在出现某一不良行为后,立即给予某种惩罚物(又称厌恶刺激),或使之失去正在享用的正强化物。也就是将儿童的不良行为与某种不愉快的或惩罚性的刺激结合起来,使儿童以后在类似情景或刺激下,该不良行为的发生频率降低甚至消除。
惩罚法的主要类型有:体罚、谴责、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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