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户口迁到居委会集体户口需要办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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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户口迁到居委会集体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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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已经实行本省(市)辖区内户口一站式迁移:
1、在当地的“公共户”的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到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不需要再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
3、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直接在内部系统(网)上审
批,只需到迁入地递交申请资料(如: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无房证明等)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1、在当地的“公共户”的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到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不需要再办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
3、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直接在内部系统(网)上审
批,只需到迁入地递交申请资料(如: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无房证明等)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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