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后还能在农村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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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我们享有的只是它的使用权,仅仅是供给村集体成员使用,所以一旦迁出了户口,就不再是村集体成员,那也就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了,会被收回。
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属于个人所有,这个村集体不能随便处置,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不允许翻修,坍塌后收回归集体所有。所以,综合看来,户口迁往城市了,村里的宅基地和农房还有吗?主要还是分3种情况来讨论!
1、仅仅是部分成员迁出的
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制度,所以是以户为单位的,只要不是户口本上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迁出的情况下,村里的宅基地就还能继续使用。
现如今很多村里就存在这样的情况,子女迁往城市,父母的户口还是村里,这样父母仍旧还是村集体的成员,因此父母依旧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迁出的人不能修房屋,但父母却可以重新修建房屋。
只是要注意的一个点是:如果农村户口只有老人了,一旦老人去世后,这宅基地依然是可以被收回的,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子没倒塌,儿女还是可以继续使用房子,但是不能修缮了,所以以后还想回村生活的,要父母提前修缮好房子为好。
2、户口都迁走了,房屋还在的
如果是户口本上的所有成员都把户口迁出去了,那自然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但是只要房子还在,就可以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因为房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属于个人的,虽然不能进行修建,但还是可以继续使用。
如果是不需要回乡居住,房子用不上,也可以选择有偿退出,这样不仅处理了房子,还能得到一笔补偿。
3、户口都迁走了,房子倒塌了的
全家户口都迁了,那自然不是村集体成员,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没有了,房子还倒塌了的话,那这就什么都没有了,想重新建是不可能的,都已经不是村集体成员了,也没有宅基地了,所以这就只能拆除,宅基地被村集体回收。
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属于个人所有,这个村集体不能随便处置,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不允许翻修,坍塌后收回归集体所有。所以,综合看来,户口迁往城市了,村里的宅基地和农房还有吗?主要还是分3种情况来讨论!
1、仅仅是部分成员迁出的
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制度,所以是以户为单位的,只要不是户口本上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迁出的情况下,村里的宅基地就还能继续使用。
现如今很多村里就存在这样的情况,子女迁往城市,父母的户口还是村里,这样父母仍旧还是村集体的成员,因此父母依旧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迁出的人不能修房屋,但父母却可以重新修建房屋。
只是要注意的一个点是:如果农村户口只有老人了,一旦老人去世后,这宅基地依然是可以被收回的,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子没倒塌,儿女还是可以继续使用房子,但是不能修缮了,所以以后还想回村生活的,要父母提前修缮好房子为好。
2、户口都迁走了,房屋还在的
如果是户口本上的所有成员都把户口迁出去了,那自然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但是只要房子还在,就可以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因为房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属于个人的,虽然不能进行修建,但还是可以继续使用。
如果是不需要回乡居住,房子用不上,也可以选择有偿退出,这样不仅处理了房子,还能得到一笔补偿。
3、户口都迁走了,房子倒塌了的
全家户口都迁了,那自然不是村集体成员,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没有了,房子还倒塌了的话,那这就什么都没有了,想重新建是不可能的,都已经不是村集体成员了,也没有宅基地了,所以这就只能拆除,宅基地被村集体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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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因为你的户口迁出了,已经不是当地的户口,你再想在宅基地建房子的话,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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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仅仅是部分成员迁出的
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制度,所以是以户为单位的,只要不是户口本上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迁出的情况下,村里的宅基地就还能继续使用。
现如今很多村里就存在这样的情况,子女迁往城市,父母的户口还是村里,这样父母仍旧还是村集体的成员,因此父母依旧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迁出的人不能修房屋,但父母却可以重新修建房屋。
只是要注意的一个点是:如果农村户口只有老人了,一旦老人去世后,这宅基地依然是可以被收回的,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子没倒塌,儿女还是可以继续使用房子,但是不能修缮了,所以以后还想回村生活的,要父母提前修缮好房子为好。
2、户口都迁走了,房屋还在的
如果是户口本上的所有成员都把户口迁出去了,那自然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但是只要房子还在,就可以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因为房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属于个人的,虽然不能进行修建,但还是可以继续使用。
如果是不需要回乡居住,房子用不上,也可以选择有偿退出,这样不仅处理了房子,还能得到一笔补偿。
3、户口都迁走了,房子倒塌了的
全家户口都迁了,那自然不是村集体成员,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没有了,房子还倒塌了的话,那这就什么都没有了,想重新建是不可能的,都已经不是村集体成员了,也没有宅基地了,所以这就只能拆除,宅基地被村集体回收。
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制度,所以是以户为单位的,只要不是户口本上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迁出的情况下,村里的宅基地就还能继续使用。
现如今很多村里就存在这样的情况,子女迁往城市,父母的户口还是村里,这样父母仍旧还是村集体的成员,因此父母依旧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迁出的人不能修房屋,但父母却可以重新修建房屋。
只是要注意的一个点是:如果农村户口只有老人了,一旦老人去世后,这宅基地依然是可以被收回的,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子没倒塌,儿女还是可以继续使用房子,但是不能修缮了,所以以后还想回村生活的,要父母提前修缮好房子为好。
2、户口都迁走了,房屋还在的
如果是户口本上的所有成员都把户口迁出去了,那自然是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了,但是只要房子还在,就可以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因为房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属于个人的,虽然不能进行修建,但还是可以继续使用。
如果是不需要回乡居住,房子用不上,也可以选择有偿退出,这样不仅处理了房子,还能得到一笔补偿。
3、户口都迁走了,房子倒塌了的
全家户口都迁了,那自然不是村集体成员,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没有了,房子还倒塌了的话,那这就什么都没有了,想重新建是不可能的,都已经不是村集体成员了,也没有宅基地了,所以这就只能拆除,宅基地被村集体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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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已经迁走了,就不属于是农村户口了,就不能再回老家去建房子了,因为自己的户口已经迁到别的地方,就不能在老家在盖房子。而且审批也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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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了之后,这个应该是肯定是没有办法再在农村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所以应该还是要注意一下的,因为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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