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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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1]
1998年4月21日,全面禁止传销,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依法取缔。最新一份判决系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65种“传销币”涉案超百亿,逾千万人买入。[2]
中文名
传销
外文名
pyramid selling
快速
导航
行为方式专项整治破获案例
发展形成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 :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传销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行为方式
首先,当把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3]
惯用名词
1、 “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4]
专项整治
重点打击“资本运作”式传销
2011年8月11日,央视曝光了广西来宾非法传销猖獗,一种号称比三峡工程还要大的“资本运作”,吸引了全国30个省份的人员前往来宾淘金。这种“资本运作”被传销组织宣称是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新型业态,以钱赚钱,只要投入3800元,出局时可挣到380万,但又必须拉人头,发展下线才能获得提成。连日来当地警方已经对100多名涉嫌传销人员采取了审查措施,其中通过异地办案在河北石家庄抓获了一名传销二级经理。根据举报线索,来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从石家庄市抓获了一名传销二级头目,经初步审查此人几年前在来宾参与传销离开来宾时已经做到二级经理,离最高层仅一步之遥。
对广西来宾、北海等多地出现非法传销蔓延的现象,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与公安部启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以假借“资本运作”名义从事的传销。[5]
广西公安机关已确定从2011年8月11日起到年底,开展全区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因为来宾采取的打击清查措施,使很多传销人员已经离开来宾,外流到其他地方,对此公安部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清查、整治、打击和教育行动,避免、防止这些人员在新的地方形成聚集或者重操旧业。作为非法传销活动重灾区,来宾的传销问题是各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情况依然较严重,因此公安机关的工作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此次,公安部非常重视广西的传销问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密切与工商等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把“拉人头”式、聚集型的传销活动以及网络传销活动作为重点,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打击工作。公安机关将坚持严厉打击的原则,坚决打击到底。
对于广西的情况,工商总局已部署广西工商机关采取行动,取缔传销窝点19个,抓获涉嫌参加传销人员768人,遣返1900人。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加大打击网络传销力度,尤其是要打击以假借“资本运作”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挤压传销的生存空间。据介绍,工商总局、公安部就将广西、河北、陕西等11个省份作为打击传销的重点整治省份。国家工商总局提醒公众,如果遭遇传销骗局,可以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进行举报。
2012工商系统打击传销
2012年11月3日,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培训班在广东省深圳市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结束。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培训班上指出,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构筑诚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科学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商部门要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打传销,加强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切实提升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效能。
2012年,全国各级工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按照“五个四”和“五个更加”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突出工作重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级公安、工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继查办了一大批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有力地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国家工商总局加强对基层打击传销工作指导;联合公安部对2011年全国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考评;进一步研讨完善打击传销法律适用问题;认真处理涉及传销的投诉举报,在前三季度,共办理答复公众留言1151件,处理录音举报电话4000余个,通过信息系统转办案件线索2317个;以加强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为重点,组织召开全国直销企业工作座谈会,指导各地工商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日常走访、约见企业负责人等方式督促直销企业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完善部门联合审批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的通知》,联合相关媒体开展漫画大赛、博文大赛等活动;在天津、北京、广州等地的高校举行“防止传销进校园”报告会;组织召开部分省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提高了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1]
1998年4月21日,全面禁止传销,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依法取缔。最新一份判决系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65种“传销币”涉案超百亿,逾千万人买入。[2]
中文名
传销
外文名
pyramid selling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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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方式专项整治破获案例
发展形成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 :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传销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行为方式
首先,当把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3]
惯用名词
1、 “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4]
专项整治
重点打击“资本运作”式传销
2011年8月11日,央视曝光了广西来宾非法传销猖獗,一种号称比三峡工程还要大的“资本运作”,吸引了全国30个省份的人员前往来宾淘金。这种“资本运作”被传销组织宣称是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新型业态,以钱赚钱,只要投入3800元,出局时可挣到380万,但又必须拉人头,发展下线才能获得提成。连日来当地警方已经对100多名涉嫌传销人员采取了审查措施,其中通过异地办案在河北石家庄抓获了一名传销二级经理。根据举报线索,来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从石家庄市抓获了一名传销二级头目,经初步审查此人几年前在来宾参与传销离开来宾时已经做到二级经理,离最高层仅一步之遥。
对广西来宾、北海等多地出现非法传销蔓延的现象,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与公安部启动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以假借“资本运作”名义从事的传销。[5]
广西公安机关已确定从2011年8月11日起到年底,开展全区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因为来宾采取的打击清查措施,使很多传销人员已经离开来宾,外流到其他地方,对此公安部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同步开展清查、整治、打击和教育行动,避免、防止这些人员在新的地方形成聚集或者重操旧业。作为非法传销活动重灾区,来宾的传销问题是各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情况依然较严重,因此公安机关的工作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此次,公安部非常重视广西的传销问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密切与工商等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把“拉人头”式、聚集型的传销活动以及网络传销活动作为重点,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打击工作。公安机关将坚持严厉打击的原则,坚决打击到底。
对于广西的情况,工商总局已部署广西工商机关采取行动,取缔传销窝点19个,抓获涉嫌参加传销人员768人,遣返1900人。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要加大打击网络传销力度,尤其是要打击以假借“资本运作”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挤压传销的生存空间。据介绍,工商总局、公安部就将广西、河北、陕西等11个省份作为打击传销的重点整治省份。国家工商总局提醒公众,如果遭遇传销骗局,可以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进行举报。
2012工商系统打击传销
2012年11月3日,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培训班在广东省深圳市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结束。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培训班上指出,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构筑诚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科学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商部门要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打传销,加强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切实提升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效能。
2012年,全国各级工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按照“五个四”和“五个更加”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突出工作重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级公安、工商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继查办了一大批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有力地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国家工商总局加强对基层打击传销工作指导;联合公安部对2011年全国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考评;进一步研讨完善打击传销法律适用问题;认真处理涉及传销的投诉举报,在前三季度,共办理答复公众留言1151件,处理录音举报电话4000余个,通过信息系统转办案件线索2317个;以加强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为重点,组织召开全国直销企业工作座谈会,指导各地工商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日常走访、约见企业负责人等方式督促直销企业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完善部门联合审批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的通知》,联合相关媒体开展漫画大赛、博文大赛等活动;在天津、北京、广州等地的高校举行“防止传销进校园”报告会;组织召开部分省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提高了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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