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介词以和连词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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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词“以”是由动词虚化来的.动词“以”基本义为“用”,引申可据上下文灵活译为“使用、凭借、任用、认为”等.例如: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论语·八佾)
子曰:“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论语·子路)
公以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连词“以”可以连接动词、形容词及其词组,也可以连接分句.所连接的前后成分有多种意义关系. 1)手段和目的关系\x0b “以”字前项是手段,后项是目的,可译为“来”“用来”.例如: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左传·僖公五年
2)原因和结果关系 有前因后果和前果后因两种情况,“以”可译为“以致”“因为”等.例如:
象有齿以焚其身3)连贯关系 “以”字前后的动作行为一先一后,或者前项是后项的方式、状态.例如:
余折以御.(左传·鞌之战(左传·襄公二十四年)4)并列关系 “以”字前后成分分不出先后,“以”相当于连词“而”.例如:
其为人也,善射以好思.(荀子·解蔽)
5)偏正关系 “以”字前项用作状语修饰后项.“以”或不译,或可译为“地”“着”等.例如: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论语·八佾)
子曰:“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论语·子路)
公以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连词“以”可以连接动词、形容词及其词组,也可以连接分句.所连接的前后成分有多种意义关系. 1)手段和目的关系\x0b “以”字前项是手段,后项是目的,可译为“来”“用来”.例如: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左传·僖公五年
2)原因和结果关系 有前因后果和前果后因两种情况,“以”可译为“以致”“因为”等.例如:
象有齿以焚其身3)连贯关系 “以”字前后的动作行为一先一后,或者前项是后项的方式、状态.例如:
余折以御.(左传·鞌之战(左传·襄公二十四年)4)并列关系 “以”字前后成分分不出先后,“以”相当于连词“而”.例如:
其为人也,善射以好思.(荀子·解蔽)
5)偏正关系 “以”字前项用作状语修饰后项.“以”或不译,或可译为“地”“着”等.例如: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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