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平均价格计算公式
投标平均价格计算公式:
评标价,综合考虑质量、性能、技术标准、交货或完工时间、装备的配套性、配件的供货能力、设备或项目的运行、维护、环境效益、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并根据招标文件的权重或定量的方法,把它们转换成一种特定的金额,再加上投标报价,最后得到的价格。
基准价是由每个投标人的出价(或估价)决定的,是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价的基础。参考价格的确定方法多种多样,主要有:
(1)算术平均法,在投标人数小于4个(不含)时,基准价为全部投标报价(或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数超过4个(不含)时,其基准价为去掉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或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数大于12个(不含)时,基准价为去掉2个以上和2个最低投标报价(或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降价因子法,即将所有出价(或估价)的算术平均乘以降低系数,并由现场摇出,一般为1%、3%、5%等。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招标,具有较大的竞标、比较公正、避免围标现象。
(3)加权方法,将每个投标报价(或估价)算术平均乘以对应的加权比率来确定该基准价格,同时,该加权比率的大小也可以由摇号来决定,当该控制价格为该基准价格的30%时,每个投标报价(或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基准价格的70%。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参加人数众多、比较公正、避免围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但得分高的投标相对降低率法比较高。
(4)最低报价方法,也就是以投标报价(或报价)的最低价(但不包括费用)作为参考价格。这一方法在货物招标中经常采用,但应特别关注货物质量和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