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相关材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从年级办公室领取与国家助学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30日内完成)。
4、在校生应从新学年报到20日内,将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或邮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日内完成)。接下来的程序,比如上报、银行审批等等,不需要学生直接参与了。
一、大学生助学贷款需要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
2、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
3、提供还贷担保人。
三、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6、贷款的偿还,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一、大学生助学贷款需要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
2、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
3、提供还贷担保人。
三、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6、贷款的偿还,借款学生在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