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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34周计算)
(1)高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0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
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3个班的教学任务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每周课时12-14节
计算机、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4节
(2)初中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
数学、语文、外语每周课时12节或2个班的教学任务
物理、化学每周课时12节或4个班的教学任务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每周课时14节
音乐、艺术欣赏每周课时16节
2、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如下(按每学年40周计算)
小学教师每周2个班的教学任务:语文每周1个班的教学任务或课时10节并担任班主任,其他科目每周课时15-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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