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区归什么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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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景观由各级风景管理局管理;文物景观有文物管理局管理;园林类的有园林管理局管理;园林内有古迹文物的就和文物局或旅游局文化管理司公管;各类展馆由属地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涉及文物的各类展馆要和国家文化管理司和下属文物管理局许可和接受监督;博物馆根据规模和内容,由文物管理局、各级政府文化管理部门负责。
都市文化界:国家级旅游景区有所在地人民政府交由旅游局管理,每个景点都有管委会,受当地旅游局领导。大部分景区主要的负责单位是文化旅游局,当然也有列外的。
水利风景区由水利部门负责监管;自然景观由各级风景管理局管理;文物景观有文物管理局管理;园林类的有园林管理局管理;园林内有古迹文物的就和文物局或旅游局文化管理司公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十二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第八十四条 旅游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旅游经营活动。
都市文化界:国家级旅游景区有所在地人民政府交由旅游局管理,每个景点都有管委会,受当地旅游局领导。大部分景区主要的负责单位是文化旅游局,当然也有列外的。
水利风景区由水利部门负责监管;自然景观由各级风景管理局管理;文物景观有文物管理局管理;园林类的有园林管理局管理;园林内有古迹文物的就和文物局或旅游局文化管理司公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四十二条 景区开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第八十四条 旅游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旅游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旅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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