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六朝时代的诗歌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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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六朝时代的诗歌不包括南北朝诗歌。
汉魏六朝是我国诗歌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阶段。是继承《诗经》、《楚辞》后的古代诗歌第三次繁荣。古典诗歌在这一时期取得了巨大进步。
无论是诗歌的表现内容(现实主义的出现),还是艺术地表现手法——律诗,就是在这个时期,从创作实践中完成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都为后来的唐代诗歌打下了基础。
汉魏六朝包括从西汉政权的建立(公元前206年),到隋末的(公元618年,在文学史上,隋朝一般归入六朝分期),这一时期诗歌的发展状况,主要有民间文学和文人文学两类。
其中,文人创作经历了从现实主义到形式主义、唯美主义发展的曲折过程;民间文学一般较多地保持着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以及民歌的固有清新活泼的艺术风格。
这段时期的民间文学,较早的优秀作品都收入在汉代的乐府民歌中。“乐府”是西汉设立的音乐机构,他的任务除了制作保留贵族用于郊祀宴飨之用的乐章外,还兼采民间诗歌,“略论律吕,被之管弦”,即配上乐曲,使之成为能够合唱的歌词。
这些来自于民间的“街陌谣讴”,多半出自社会下层,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感情,比起同时期统治阶级中盛行的歌功颂德的“汉赋”来,具有较为深刻和生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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