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违章可以在异地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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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违章异地处理具体如下:
1、若是被监控拍到的可以异地处理,一般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若属于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不能异地处理;
3、省内高速违章、省外高速违章以及异地市区违章。面对这三种不同的情况,车主应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车辆异地违章查询和处理。一般来说,如果是省内高速违章的话,可以到自己所在省份的高速交通管理官网上进行查询,也可以到高速交警大队便民窗口进行查询;
4、省外高速违章,可在当地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出口或者交警的执勤点等处进行问询,并按照要求及时就地处理。
车辆违章的情形包括: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举报违章车辆怎么举报:
1、拨打交通违法电话:举报违章车辆可以通过拨打交通违法电话的方法,举报存在违章行为的机动车;
2、登录交通网违法专栏:举报人可以通过登录当地交通网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专栏,举报没有被交警发现的违章行为;
3、邮寄信件:举报人可以通过邮寄信件到交管局秩序处的方法,举报没有被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发现的违章行为。来信需要写清楚是违章举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1、若是被监控拍到的可以异地处理,一般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若属于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不能异地处理;
3、省内高速违章、省外高速违章以及异地市区违章。面对这三种不同的情况,车主应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车辆异地违章查询和处理。一般来说,如果是省内高速违章的话,可以到自己所在省份的高速交通管理官网上进行查询,也可以到高速交警大队便民窗口进行查询;
4、省外高速违章,可在当地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出口或者交警的执勤点等处进行问询,并按照要求及时就地处理。
车辆违章的情形包括: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举报违章车辆怎么举报:
1、拨打交通违法电话:举报违章车辆可以通过拨打交通违法电话的方法,举报存在违章行为的机动车;
2、登录交通网违法专栏:举报人可以通过登录当地交通网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专栏,举报没有被交警发现的违章行为;
3、邮寄信件:举报人可以通过邮寄信件到交管局秩序处的方法,举报没有被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发现的违章行为。来信需要写清楚是违章举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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