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集团张瑞敏的13条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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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准在车间随地大小便
2、不准迟到早退
3、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
4、车间内不准吸烟,违者一个烟头罚500元。
5、不准哄抢工厂物资”
6、不准打架
7、不准骂人
8、不准浪费粮食
9、不准乱停车
10、不准扎堆聊天
11、不准损坏公物
12、不准用工作电话办私事
13、不准工作时间外出
扩展资料:
张瑞敏,1949年1月生于青岛。“文革”中属“老三届”,“顶班”父亲当了工人。历任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家电公司副总经理。1984年,临危受命,接手海尔。初到任时,为了借钱给工人过春节,与有钱的朋友豪饮,大醉。这年春节,工人领到了工资,每人还有5斤鱼。
1984年,时任青岛家电公司副经理的张瑞敏入主青岛市电冰箱总厂。当时的青岛电冰箱总厂已亏损147万元。他是短短一年中被派来的第4位厂长,因为前3位均已负气离开。正当人们要坐观张瑞敏重蹈前任旧路之时,这位初来乍到的新厂长用13条新厂规,让所有人看到了不一样的前景,
揭开了海尔集团的现代企业之路。同年,青岛电冰箱总厂引进德国利勃海尔电冰箱生产技术,合作生产海尔牌四星级高档电冰箱,此举开创了中国电冰箱行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先河。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张瑞敏:从抡锤者到领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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