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童贪玩车内窒息死亡,车主无辜躺枪竟还被要求赔偿,这合理吗
赔偿?为何要赔偿?没有法律规定在自家院内,也必须要把车锁好才行,个人认为在自家院内停车,锁不锁车门实属个人自由。车主没有起诉家长,也就是监护人看护不力,导致给自己带来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损害,已经是仁至义尽。理解家长万分悲痛的心情,但事已至此,也要明辨是非,理性处理,让车主赔偿是不合理的。
一.车停于自家院内,忘锁车门,男童私自进入车内玩耍。根据新闻实际报道和警务人员的实地勘测,2名男童是在发现邻居家的车门未锁时,私自进入车内玩耍,且并未提前告知广州花都区的这一位车主及其家人。
但不幸的是,在两名男童玩耍的过程中,意外触碰到车中控门按钮,导致车门突然锁死。年龄尚小仅有四五岁的他们,根本没有自我解救脱困的能力,既打不开车门,也无法请求外人救援。最终造成了因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脱水性休克死亡这样令我们十分痛心的结局。
其次据车主自述,车的车锁发生故障已有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一直在自家院内停放,本意是等待年审对车子进行整体检修,实在没想到中间会发生这个意外和悲剧。按常理来说,在自家院内,只要是安全的,锁不锁车门全凭车主的个人意愿,若仅仅因车主忘锁车门,而将责任推给车主,那真的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二.家长看管不力,孩子失踪竟是车主最先发现。此外,从孩子失踪到被发现,车主竟然是第一人,所以家长具有不可推卸的看护不到位的责任。如若家长多加注意孩子的行踪,在发现找不到自家孩子时,及时寻找,或许也有可能及时解救被困车内的两孩童。
另一方面,家长可能未向孩子灌输,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随意碰这个道理。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教育孩子不能上陌生人的车,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是家长应该做到的最基本的东西。就算是两家是邻居,孩子可能认识车主,但也不能不经过他人同意,擅自打开车门进入车内。万一车内有存放车主的贵重物品,到时候丢失了什么,又会产生一场纠纷。
三.此次事件,给车主造成了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车主像平常一样去开车准备出行,突然发现有两名男童在自己车内,且好像已无生命体征,车主此时的心情该是怎样的惊恐和不敢相信。恐怕会让车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无法摆脱此次事件造成的惊吓和心理阴影。其次对于这辆车,估计车主也不敢再开了,修好了车锁转卖的话也不一定会有人接手,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给车主造成了经济损失。
四.家长心情悲痛,但也理应承担看护不到位的责任。痛失孩子,家长肯定是无法接受,心如刀绞情绪不佳谁都可以理解,但因车门未锁,就想让无辜躺枪的车主,承担赔偿责任,是有点不讲道理了。在事情发生时,车主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处理,并拨打120来抢救孩子,个人认为算是比较有善心的。
总之,因误锁车内导致窒息死亡的案例,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只希望家长或者他人能对这些,尚未有完全行事能力的孩子们,多点关心和爱护。不要因自己的一时疏忽和懒惰没责任心,而葬送他们本该美好的一生,对于家长也将会是一辈子的痛和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