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有什么危害?????
三无第一无:无生产日期
我国的法律规定,食用性的商品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表明生产日期。生产日期是产品的一个很重要的信息,有了生产日期,结合保质期,我们才能确切的知道产品可以存放多久,在购买时是否过期。产品一旦过期,如果仍然食用,很有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严重时会对我们的身体产生损害。
三无第二无:无质量合格证
有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才是可以放心使用的产品。但是一些厂家生产的伪劣商品是不可能获得质量合格证的。这样的商品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因为质量不合格的缘故,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极有可能发生爆炸、起火、损坏等质量问题。消费者既花了钱,人生安全还得不到保障。
三无第三无:无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是我们使用产品之后出现问题时寻找责任人的重要渠道。商品上必须标明生产厂家,一旦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或者是损害了人身健康,我们至少可以找生产厂家进行理赔。这对消费者权益是一种保障。
城市中由于监管到位,人们法律意识较高的缘故,“三无产品”已经没有了生存的空间。如今广大的县城和农村市场成为了“三无产品”销售的重灾区。
“三无产品”泛滥地区的人们法律意识淡薄,购买产品时很少会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等信息,这就给了“三无产品”泛滥的机会。同时,即使购买的产品出现了损害,这些地区的人们也不会向有关部门进行反应,这就使得监管难度加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无产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