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洞口预留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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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施工洞口留设的规定:
一、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二、洞口处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
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不应小于1000mm。
4、拉结钢筋末端应有90°弯钩。"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二、洞口处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
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不应小于1000mm。
4、拉结钢筋末端应有90°弯钩。"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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