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但每个区政策不一样,可具体咨询所在区行政审批部门。
扩展资料:
相关意义
《办法》的制订与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及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监管漏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防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新《办法》的实施为契机,细化许可条件,规范许可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按照《办法》的要求,依法实施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