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清卡怎样操作流程
法律分析:流程如下:1、小规模纳税人抄报税:在电子计算机连接大数据的情况下,经营者登录开票系统,开票系统自动式开展上报汇总,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一次登录开票缓吵销系统开展自动式清卡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请保持电脑无线网顺畅,不然会影响到清卡工作;2、一般纳税人抄报税:经营者登录开票系统,在纳税申报控制模块里进行汇报,随后进行税务申报,并进行远程控制清卡就可以了,这一顺序不可以错乱。抄税和报税是两个流程,统称为抄报税。 IC 卡是购发票、开发票和抄税用的。具体如下:
1、购发票时,持 C 卡和发票准购证去税务局办理碰备,购买回来后,将 C 卡插入读卡器中,读入到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用以开具发票时所用。2、开发票时,首先将 C 卡插入读卡器,然后进入开票系统中进行开具发票的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电子版的发票与打印的发票用纸必须是同一张发票。3、进项发票的认证,如果单位购货时取得了_值税发票,月末前持发票的抵扣联去税务局进行认证。4、抄税,月末终了,根据当地税务规定的抄税时限(一般是次月的1-5日),将本月已经开具使用的发票信息抄入到 IC 卡中,然后打印出纸质报表并加盖公章,持 IC 卡和报表去税务局大厅进行抄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扰游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