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法律主观:
监理收费应根据所委托监理工程业务范围、深度和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取:1、按照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人数计算:3.5万元/人/年。2、按工程造价的比例计取:监理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不得小于2.5%;监理工程造价在500万元到1000万元的,收取1.9%至2.5%;监理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1.3%至1.9%;监理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到1亿元的,收取1.1%至1.3%;监理工程造价在1亿元到5亿元的,收取0.7%至1.1%;监理工程造价在5亿到10亿元的,收取0.5%至0.7%;监理工程造价在10亿元以上的,不得大于0.5%。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