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是什么时候废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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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中文即小篆演变为隶书后产生的中文书写体系,目前已有二千年以上的历史,直到20世纪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书写标准。1950年代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在繁体中文的基础上所做的简化形成了新的中文书写标准,即简体中文。
从上古到西汉,官方的规范字体与现代的繁体字字体有显著差异。直到秦朝出现东汉盛行的隶书,才与现代繁体字字体较为接近。历代朝廷通过编写“字书”颁定的规范汉字,相对于民间自发使用的各种简化字,具有官方权威性。
繁体中文主要在中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使用。
扩展资料:
繁体与简体。
汉字演变史中,混用、错用、借用、将错就错的例子不胜枚举,真不必抬杠,不是简体字、繁体字造成了汉字的“知识鸿沟”。如篆书中,肉、月是字形相近的两个字,又有许多以这两个字为部首的字,如“肉”字有脾肤肝臀。“月”字有明朝期望。
汉字进入隶书阶段之后,部首“月”和部首“肉”就很难分辨,也没有必要分辨了,于是两个起源、表义完全不一样的部首被讹变成同一个部首“月肉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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