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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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如下:
主体和桐茄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实践的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主体活动的对象,是进入主体活动范围的那一部分客观事物。实践的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的对立表现在:在实践关系中,两者之间存在着改造和被改造的对立;岩轮竖在认识关系中两者之间存在着反映和被反应的对立。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表现在,两粗大者互相规定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实践是主体和客体对立统一的基础。
实践基本含义:
实践有着诸多的含义,经典的观点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包含客观对于主观的必然及主观对于客观的必然。人是人的客观存在,人本身是物质的,也是具有特定意识体存在的客观物质。
人的内在矛盾包含物质矛盾:意识本体对于生命本体的物质矛盾,此一矛盾是人类内在的基本矛盾,它是物质的。人的内在矛盾与外在世界构成了人类的发展矛盾;同时,其可分为个人主体的外在社会及自然矛盾与社会主体的人类内在与外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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