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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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助理工程师,是指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在中国高等学校中,任职条件为: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注意事项:
(1)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职称。
(2)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定职称。
(3)不符合初定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审批程序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4)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应参加全国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直接办理职称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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