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教育的三个基本要素
构成教育的基本要素为: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
基本要素:
1、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教”的主体。主要体现在教育者是社会文化和价值取向的传播者;是科学知识和社会文明的传播者;是教育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教育活动的展开起领导作用。
2、受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学”的主体。其主体性体现在受教育者是学校存在的主体;是学校职能部门及其管理的中心;是学校和教师评价的主体;是教育任务完成的主体。
3、教育内容是师生共同认识的客体。教育内容是基于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科学文化技术发展水平之上,学校向学生传授的知识和技能,灌输的思想和观点,培养的习惯和行为的总和,教育内容在学校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课程标准和教科书。
4、教育手段是教育活动的基本条件。教育手段是指教育者将教育内容作用于受教育者所借助的各种形式与条件的总和,它包括物质手段、精神手段等。
教育简介:
教育(jiào,yù),汉语词语,狭义上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广义上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出自孟子《孟子·尽心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西方教育来源拉丁语educare,意思是“引出”。教育的逻辑起点自然是人类社会的产生。从猿到人的转变是由于生产劳动,猿在劳动中逐渐形成以大脑和手为核心的主体机制。
大脑可以思维,手可以操作,这就使人区别于一般动物而变成“高级动物”。有了主体机制才有可能成为具有实践认知能力的主体人,人类才能把自己提升为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主体,从而把客观世界变成人类改造和认识的客体。而要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是需要有主体能力才可以的。人类社会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来的自身存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