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监督的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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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监督的形式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广义上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狭义上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
行政监督目的是监察和督导国家公共政策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及国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遵纪守法情况。
行政监督介绍:
腐败严重影响和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行政机关的权威,这就要求必须要完善行政监督体制,要求行政监察机关更加严格执法。加强行政监督是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途径。发展民主政治,就是使人民充分行使民主监督权,参政权和议政权,保证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力的真正落实。
监督权是人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政监督的一大优势。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是否遵纪守法,履行职务,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行政监督,能够加强国家行政人员的法制观念,从而使依法行政的原则在现实行政行为中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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