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伦理的关系
4月15日晚,文学院博硕本联动乐学项目“历山论坛”学术讲座在教学三楼3141会议室如约开讲。2019级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博士王来迎担任主讲人,以“文学与道德伦理漫谈”为题,与在场学子漫谈学术、交流感悟、共享学术盛宴。
王来迎首先对“文学与道德伦理漫谈”这一题目中的三大核心范畴——“文学”“道德”“伦理”进行细致讲解。他通过梳理学术界对“文学是什么”“文学的功用”这两个问题的一般认识切入“文学”这一概念,指出文学是用口语或文字作为媒介、表现内心情感、再现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社会生活的美之艺术;文学具有指向崇高性、超越性的非功利价值和指向商业性、娱乐性的功利价值这两重功用,更重视商业性、娱乐性的网络文学等新兴文学样式的出现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出版型文学的衰弱,但只要文学还坚持崇高性和超越性的向度就会继续存在下去。他指出,题目中的第二个范畴“道德”与第三个范畴“伦理”是含义相近而常常混用的一对范畴,并从词源学角度考察这一对范畴在西方各语言系统和在汉语中词义的演变。梳理这两个范畴在西方各语言系统中词义的演变可知,“伦理”“道德”在希腊语中的内涵是一致的,在拉丁语中语境、语义逐渐出现差别,法语、英语等后世语系也沿用了拉丁语中的差别。
在汉语中,儒家、道家使用“道德”一词较多且显出不同,《道德经》以“道”为天地的本原、为万物存在的最高根据,以“德”为天地万物所具有的本性;《论语》指出,道是行为应当追循的原则,德是实行原则而有所得,亦即道的实际体现。他通过介绍《说文解字》对“伦”和“理”的解释,指出“伦理”这个范畴多指人与人、人与社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