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的基本类型不包括
组织结构的基本类型不包括职能制组织。
组织结构的基本类型包括:
1、直线职能制:组织内按职能、专业来化分部门的组织形式。
2、事业部制:组织按照地理区域和业务属性来划分部门的组织形式。
3、模拟分权制:是根据业务性质或地理区域,组成相对独立的“组织单元”各“组织单元”独立经营核算,相互间以“内部价格”进行转移核算,模拟市场运作。
4、项目组:为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任务,而将一部分相关人员组织起来,设立的一个临时性组织单元。
5、矩阵制:介于职能型和项目型组织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根据组织中项目单元职权大小又可分为:弱矩阵、平衡矩阵、强矩阵三种组织形式。
6、委员会制:由多个人组织的一个委员会来对组织进行管理的组织形式。组织决策由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
组织结构解释:
组织结构是指,对于工作任务如何进行分工、分组和协调合作。组织结构是表明组织各部分排列顺序、空间位置、聚散状态、联系方式以及各要素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模式,是整个管理系统的“框架”。
机构组织的关键因素:
管理者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时,必须正确考虑6个关键因素:工作专业化、部门化、命令链、控制跨度、集权与分权、正规化。其本质是为实现组织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一种分工协作体系,组织结构必须随着组织的重大战略调整而调整。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主要是为了保证有效的通信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