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手史料和第二手史料的区别
第一手史料和第二手史料的区别如下:
第一手史料:原始资料,即历史人物、事件、现象发生的那个时代留下来的材料,特别是当事人和目击者提供的史料,直接反映了所研究对象的情况。第二手史料:距离那个时代较远的记录、转述,或者是后人的研究成果,间接反映研究对象的情况。一般来说,第一手的史料价值较高,使用第二手史料时需要更加小心谨慎。
实物史料一般都是第一手的;文献史料中第二手的居多;口述史料辗转相传,更需要仔细甄别。20世纪80年代,我国著名历史学家荣孟源把史料分为四大类,一般被认为是较为全面合理的传统史料分类法。文献史料:距离要研究的时代较近的人所写的史书,是研究当时的重要史料。
史料:
史料是指可以据以为研究或讨论历史时的根据的东西。一般将史料区分为第一手史料(primary source)以及第二手史料(secondary source)。前者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以直接作为历史根据的史料,后者是指经过后人运用第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但二者的界限经常并不明确(例如史记就很难说是一手或二手史料)。
一般中文所称史料,主要是指第一手史料而言。我们通常说的史料,就是指那些人类社会历史在发展过程中所遗留下来的、并帮助我们认识、解释和重构历史过程的痕迹。人类对历史的认识和研究离不开史料。口传资料是指经历代口耳传承得以保存下来的以往人类的言行。梁启超曾形象地说:“十口相传为古”,说明口传资料同样是重要的史料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