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基础埋置深度一般小于
浅基础埋置深度一般小于5米。
在建筑中,从定量的角度来讲大 >0.500m< 5m(不含5m)为浅基础,≥5为深基础。从定性的角度来讲<5m的也可能是深基坑工程。
浅基础与深基没有术语(即无法准确定量)。基础埋置深度,与建筑物用途、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相邻建作物的基础埋深、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及开挖安全有关。
一、基础埋置深度:
释义:embedment depth of foundation ,一般是指基础底面到室外设计地面的距离,简称基础埋深。对于地下室,当采用箱型基础或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2、影响因素: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形式和构造;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注意事项:小桥涵基础埋深还应考虑,冲刷深度和冰冻深度。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地基宜浅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做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