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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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是改/革官制,整顿吏治,编练新军,筹饷,兴学育才,即废科举、办学堂、派留学生,振兴商务,奖励实业.
清末新政(又称庚子新政、庚子后新政,民/国称遮羞变法,香港称晚清改/革,日本称光绪新政),是清朝末年的一场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运动,也是中国现代化的重大事件之一。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变爆发,慈禧太后率光绪皇帝等百位皇亲在忠臣随扈下出宫避祸西安。回銮之后,接受八国联军提出的《辛丑条约》,此举对中国打击甚大,因此朝廷保守派主动进行变法。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在慈禧太后的默许下,清政/府进行改/革,改/革内容多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戊戌变法近似,但比戊戌变法更广更深,还涉及废除千年仕宦之道的科举制度。
清廷力图在军事、官制、法律、商业、教育和社会方面进行一系列系统性改/革,改/革也波及了内地和东北、蒙古、西北和西/藏各地,由于改/革政策的“支离、拖沓”和一些官员的“敷衍”,
没有取得太大进展,但“新政”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也为辛亥革/命的兴起提供了准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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