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出口企业没有内销,全部出口,应该如何计算免抵税额?能否举例说明。
甲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三资企业),出口货物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2年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本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00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1万元已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额为5万元。
本月无内销。本月进口料料组成计税从格100万元,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400万元,出口货物成本为240万元。请对以上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出口退税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0-100)×(17%-13%)=12(万元)当期应纳税额=0×17%-(51-12)-5=-4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400-100)×13%=39(万元)比较|-44|与39的大小,选择较低者即=39,因此,当期应退税额=39(万元)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当期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44-39=5(万元)
扩展资料
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免抵税额就是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税额的部分,这部分是不退税的。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假如这部分退税,那么内销那部分就要交税。这样此部分不退,内销相应的部分也不交,就两相抵了。
由此可见,当期免抵税额是指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之后的余额,其反映的是“免抵退税”企业当期从内销应纳增值税税额中抵减的那部分出口免抵退税额,不是企业期末留抵税额,更不是企业次月的期初留抵税额。
通俗地讲,是指企业的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产生的余额,也就是说企业的留抵税额不够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抵税额
(1)出口退税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0-100)×(17%-13%)=12(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0×17%-(51-12)-5=-44(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400-100)×13%=39(万元)
比较|-44|与39的大小,选择较低者即=39,
因此,
当期应退税额=39(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当期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44-39=5(万元)
(2)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单位:万元)
购进原材料并认证抵扣时:
借:原材料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贷:银行存款 351
进口材料时:
借:原材料 100
贷:应付账款 100
出口时:
借:应收账款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贷:库存商品 240
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
计算出当期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3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9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39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39
十分感谢,顺便想再问下如果有免抵税额的情况下如何处理?
甲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三资企业),出口货物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2年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本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300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1万元已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额为5万元。本月无内销。本月进口料料组成计税从格100万元,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出口货物成本为240万元。请对以上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1)出口退税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100)×(17%-13%)=28(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0×17%-(51-28)-5=-28(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800-100)×13%=91(万元)
比较|-28|与91的大小,选择较低者即=28,
因此,
当期应退税额=28(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91-28=63万元
当期留抵税额=0(万元)
(2)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单位:万元)
购进原材料并认证抵扣时:
借:原材料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
贷:银行存款 351
进口材料时:
借:原材料 100
贷:应付账款 100
出口时:
借:应收账款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贷:库存商品 240
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8
计算出当期应退税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6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1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28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