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仁寿县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28-36201615
(一)招生原则
1、实行“就近、就便,免试入园,家长自愿”的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2周岁以上(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6周岁以下(201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幼儿。
1、托班:2-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有托班招生计划的幼儿园方可招收托班)。
2、小班:3-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3、中班:4-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4、大班:5-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班额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班班额原则上为:托班不超20人,小班不超25人,中班不超30人,大班不超35人。
(四)报名和入园应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入园时提供《幼儿入园健康体检表》、《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优待政策
1、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
《眉山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眉山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政〔2023〕59号)的文件精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安排。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脱贫一线干部子女、持市优才I类卡的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定点救治医院)或援外省救治新冠肺炎医护人员子女优先登记注册。
(六)时间安排
1、制定招生方案(4月7日-5月10日)
各幼儿园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2、发布招生公告(5月15日前)
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招生公告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人数、收费标准、报名程序、报名日期、咨询电话等信息。同时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3、报名登记(5月30日前)
符合条件的幼儿在监护人带领下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4、入园前体检(8月1日-8月30日前)
适龄幼儿监护人自行携幼儿前往具有儿童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入园体检,入园时将体检表复印件交幼儿园存档。
5、报名、学籍注册
各园于8月31日报名,9月8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