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应根据什么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应根据什么填列:
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的各项存货的价值。“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
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等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拓展知识:
受托代销商品不在存货里反映正确的说法是,受托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贷:代销商品款两个科目一增一减,刚好抵消。所以报表上存货的金额是企业自身的商品(材料等),同时受托代销商品也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企业控制或拥有”,
故不应实务存货滴组成部分。正确的说法是,受托代销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贷:代销商品款。两个科目一增一减,刚好抵消。所以报表上存货的金额是企业自身的商品(材料等),同时受托代销商品也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企业控制或拥有”,故不应实务存货滴组成部分。
关于受托代销商品的归属。受托代销商品在售出之前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但为了使受托方加强对受托代销商品的核算和管理,现行会计制度也要求受托方将其受托代销的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关于在途商品等的处理。对于销售方按销售合同协议规定已确认销售,但尚未发运给购货方的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对于购货方已收到但尚未收到销货方结算发票等的商品,
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暂估入账;对于购货方已经确认为购进但尚未到达入库的在途商品,应作为购货方的存货处理。对于约定未来购入的商品,不作为购入方的存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