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级市县级市怎么区别
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区别主要包括行政级别不同、机关干部的级别不同和管辖机关不同。
1、行政级别不同
地级市定义是地级行政区,是县级以上,省级以下单位。县级市,行政级别等同于市辖区、县等县级行政区,说白了就是县。
2、机关干部的级别不同
地级市的正职领导是厅局级正职,副职领导是厅局级副职。县级市的正职领导是县处级级正职,副职领导是县处级副职。
3、管辖机关不同
地级市一般是由省级省会城市管理,而县级市还是由省会、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地级市来管理。因此,地级市的地位比县级市的地位要高。
地级市的概念辨析
按照1982年宪法的规定,我国主要实行省、县、乡三级地方行政区划体系,省、县两级之间只有较大的市和自治州可以管辖县。但是宪法实施之后,很多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始管县,他们并不是自然形态上的“较大”,也非经国务院据《地方组织法》批准的“较大的市”。
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都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是法律上的用语,基本等同于地级市。
地级市、县级市是从过去的行政区划称谓演变来的。以江苏省为例,省会是南京市,所以叫省会市;1949年南京解放,成为中央人民政府直辖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全国13个直辖市之一。
1952年9月与苏南、苏北(苏中)行政区合并,成立江苏省。11月15日,南京改为省辖市。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南京为省会。全省原来划分有徐州地区、苏州地区、无锡地区、常州地区、镇江地区、扬州地区、南通地区、连云港地区、淮阴地区和盐城地区,这些地区的管理机构叫行署,行署的所在市就叫县级市,地区行署下辖县级市和县。
20世纪80年代后期,江苏省取消了地区行署,由地级市管辖县。改革开放后,有的县经济发展很快,县城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经过省和中央审批,符合条件的县可以撤县改市,虽然也称“市”了,但是仍归原来的地级市管辖,行政级别仍是正处级。像苏州的常熟市、昆山市、张家港市、南通的海门市、启东市等,就属于县级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