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巩固和管理边疆的措施有哪些
1、清太祖努尔哈赤建国,创立军政合一的八旗制度,对满洲各部及陆续归降的蒙古、汉人实行八旗组织管理。至清太宗皇太极时,又增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同时,开始依仿明制,改订中枢官制,建内三院和六部二院。入关后,清承明制,采用明朝行省、州、县行政体制,对广大内地(包括西南地区)实行直省统治。
2、清朝对北部和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实行的是不同于内地行省制的藩部管理模式。
清朝所谓藩部,在地域范围上指内外蒙古、新疆和西藏,是相对于清朝直省统治的内地和东北而言。藩部与内地同属清朝版图,只是在管理模式上有所不同。
3、为加强对西北边疆的统治,清朝在伊犁设立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简称伊犁将军),统辖包括天山南北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直到帕米尔的广大西域地区。
扩展资料:
清朝统一边疆:
1、平定准噶尔
在清康熙帝的“御驾亲征”下,噶尔丹一挫于乌兰布通(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失却了攻击的锐气;再惨败于昭莫多(今蒙古乌兰巴托南宗莫德),根本上丧失了抵抗力量。
此后,噶尔丹率残部流窜于塔米尔河流域一带,“困穷已极,糗粮庐帐皆无,四向已无去路”,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病死于阿察阿穆塔台地方。
2、统一回部
乾隆二十年(1755)清朝进军伊犁,不仅吐鲁番降清,塔里木盆的库车、拜城等亦纷纷归附,而乌什阿奇木伯克霍集斯更是擒达瓦齐以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刘正寅:清朝治理西域的历史经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