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监督方式是哪四种
四种监督方式包括参与式监督、报备式监督、提醒式监督、督导式监督。
参与式监督:除参加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外,还参与重点科室业务流程的制定。对涉及到重大资金项目、重要人事安排等明确提出监督意见,对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报备式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处理好“不分管、不参与驻在部门的具体业务”与“融入驻在部门的业务中去发现问题、加强监督”之间的关系。
提醒式监督: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的二级机构食检所、稽查局、许可办、食品生产流通、药品生产流通监管科室、市场监管科、质量监管科、财务、人事、办公室采购招投标等重点岗位加强监督,防范这些风险岗位的廉政风险。
督导式监督:主要体现在督促落实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牟取私利的规定》、集中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
监督的特征
1、监督的政治性:纪委监委是党的政治机关,本质上就是政治监督。其政治属性就要求纪检监察监督,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监督的基础性: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宪法、监察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三大职责中都是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把纪律和法律挺在前面,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挺纪挺法在前就要把监督挺在前面。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活水”,只有把监督做好了,执纪问责、调查处置才有问题线索来源。
3、监督的广泛性:监督不仅具有对象的广泛性,而且还有内容的广泛性。监督对象既包括全体党员干部,也包括监察法规定的六类人员。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对象要全覆盖,不能留有盲区。监督内容包括政治建设、政治生态、权力运行、作风建设等多个方面。监督不能以偏慨全,监督内容的广泛性,就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开展全方位、有重点的监督。
2024-09-0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