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种族等级制度
印度种族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
种族制度又称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又称贱籍制度、印度卡斯特体系。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
因此,种族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制、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历史对种姓制度的批判
受人敬重的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与耆那教创始人大雄,或许都反对任何形式的种姓结构。许多虔诚派运动时期的圣人如拿那克、卡比尔、采坦耶、赛古鲁奈安涅希瓦、阿克那斯、罗摩奴阇与杜卡拉姆拒绝接受所有以种姓为基础的歧视并接受所有来自种姓的教派。
许多印度教改革者如辨喜与实谛·赛·巴巴相信印度教无种姓制度容身之地。15世纪圣人罗摩难陀也接受所有种姓成为他的信徒,这其中包括贱民。上述的圣人大都赞同中世纪时反对种姓精神的虔诚派运动。难陀那,一位低种姓的的印度教祭司,也拒绝接受种姓精神并接受达立特。一些其他的印度教运动同样欢迎低种姓成为他们的信徒,这些最早是成为虔诚派运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种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