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岗位职责如下:
1、热爱教师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注意加强自身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认真接受和完成学院分配的工作,积极承担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带队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任务和其它临时性的教学工作。
3、认真备课,搞好课堂教学、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改革。
4、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表进行课堂教学。未经主管教学领导同意,教师不得随意减课时,不得随意停课和调课。
5、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禁止在教室吸烟;维持好课堂纪律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上课期间关闭手机。
6、按要求进行考试命题,按统一标准制作试卷,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按标准评卷并做好试卷的登统和分析。
7、认真填写教学手册的各项内容,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学习成绩。
8、坚持教书育人,结合教学实际适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与系领导和班主任(辅导员)沟通交流,解决学生在学习和其它方面的问题。
9、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努力搞好科研,及时了解自己所学领域最新科研成果,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参与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积极主持或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10、积极承担或参加实习基地、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11、完成系领导、教研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师资格证的考试科目:
1、幼师。考试科目有两个,一是《综合素质》、二是《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考试科目有两个,即《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中、高中教师和中职教师。三个科目的考试,即《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具体到考试内容上,不同类型的教师资格证,每个科目的考试内容都是不一样的。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岗位从业人员的门槛证书,能否顺利通过考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生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备考复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