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多久能知道结果?请好心的律师帮帮忙看看

我有一朋友,是被检查院直接带走的,怀疑他受贿,已被带走13天了,现在我们对他的消息一点不知道,人被带到什么地方也不清楚,有没有人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要到什么时候才能... 我有一朋友,是被检查院直接带走的,怀疑他受贿,已被带走13天了,现在我们对他的消息一点不知道,人被带到什么地方也不清楚,有没有人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个结果?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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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李文华
推荐于2016-03-17 · 律师
北京刑事律师李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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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判下来。
  1、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30日之内提请批捕。
  2、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
  3、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到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具体什么时候能判,要结合当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复杂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超出上述规定是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clzdsw
推荐于2016-04-19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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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一般只能扣留72小时,超过72小时若还未释放,即进入强制程序。从目前看应被刑事拘留。先了解是哪级检察院,家人可通过直接或请律师到检察院了解情况。因拘留所关压待审嫌疑人,因此不便探视。当事人可通过律师与外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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