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海洋国土包括领海、毗连区
我国的海洋国土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
一、领海:
沿海国主权管辖下与其海岸或内水相邻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
二、毗连区:
沿海国领海以外毗邻领海,由沿海国对其海关、财政、卫生和移民等类事项行使管辖权的一定宽度的海洋区域。
三、专属经济区:
是指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专属经济区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
四、大陆架:
大陆沿岸土地在海面下向海洋的延伸,被海水所覆盖的大陆。在过去的冰川期,由于海平面下降,大陆架常常露出海面成为陆地、陆桥;在间冰期,则被上升的海水淹没,成为浅海。大陆架是大陆向海洋的自然延伸,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一部分。
我国海洋国土的特点:
一、海域辽阔:
我国海域北起渤海北岸,南至南海南端,纵跨44个纬度,长约4500千米,西从我国北部湾海面,东至东海东界,穿20多个经度,宽2000余千米。渤海,黄海、东海,南等四个海区的面积为470多万平方千米。我国辽阔的海域为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海岸线漫长:
我国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到北仑河口,长达18000多千米,如加上6500多个岛屿岸线,海岸线总长达32000多千米。渤海,黄海与东海在漫长的海岸线上,发育了众多的港湾,分布着许多岛屿。
三、岛屿众多:
我国是一个岛屿众多的国家,大小岛屿约有6500多个。我国的岛屿大多位于大陆沿岸,按成因分类,可将其划为基岩岛、冲积岛和珊瑚岛三大类型。基岩岛在地质构造上和大陆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多分布于山地丘陵海岸(基岩海岸)邻近海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我国的海洋国土主要包括:
1. 领海
自基线起12海里范围的近海海域。我国领海宽度基本为12海里。
2. 毗连区
自领海外缘起24海里范围的境contiguous区。根据国际法,我国享有该区域的管辖权。
3. 专属经济区
自基线起200海里范围的海域。我国拥有该海域的资源开发权和管理权。
4. 大陆架
大陆架自大陆界线起延伸到大陆边缘的海床和底土区域。我国对该区域拥有资源开发权。
这几个区域构成了中国的海洋国土,对保护海洋资源和维护海洋权益非常重要。我国将坚定维护国家在这些海域的主权和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