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务上的问题,请高手指点。
某单位1月份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出租一套房屋,年租金12000元,约定承租方在3月前一次性缴纳房租,1月房租未收到。出租方按租赁合同在1月列应收账款12000元(以合同作...
某单位1月份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出租一套房屋,年租金12000元,约定承租方在3月前一次性缴纳房租,1月房租未收到。出租方按租赁合同在1月列应收账款12000元(以合同作附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1月应确认房租收入1000元,请问以上表述有无问题,如果没有,那做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 1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 差额11000怎样作账务处理为好,新会计准则里还有“递延收益”科目没有,如有,用在这合适吗?
展开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理论上或是考试时,那么表述或许可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把当月应该实现的收入确认,表面上看没错,其实有个细节就是以合同为附件是不允许做帐的。
实际会计操作中,是直到真正收到承租方付的租金才开始下账处理,即收到第一笔租金时开具发票为准,假如3月份承租方一次付清12000元租金:借:现金/银行存款12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2000
假如承租方3月份只付6000元,尚欠6000元,而不管出租方发票是否开全12000,都应全部计入实现收入。
借:现金6000,借应收账款6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2000
你若按照合同附件(即签订合同时就下帐)在没有收到对方资金的情况下贸然确认收入,到时要缴纳所得税的,给企业带来资金周转压力。凭空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
实际会计操作中,是直到真正收到承租方付的租金才开始下账处理,即收到第一笔租金时开具发票为准,假如3月份承租方一次付清12000元租金:借:现金/银行存款12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2000
假如承租方3月份只付6000元,尚欠6000元,而不管出租方发票是否开全12000,都应全部计入实现收入。
借:现金6000,借应收账款6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2000
你若按照合同附件(即签订合同时就下帐)在没有收到对方资金的情况下贸然确认收入,到时要缴纳所得税的,给企业带来资金周转压力。凭空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
展开全部
不适合用递延收益,一般企业也不用这科目,其实收的12000元是预收款合同款,你可以这样做
签合同时:
借:应收账款12000
贷:其他应付款12000
确认1月份房租收入时
借:其他应付款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
收到全部租金
借:银行存款12000
贷:应收账款12000
希望采纳。。。。
签合同时:
借:应收账款12000
贷:其他应付款12000
确认1月份房租收入时
借:其他应付款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
收到全部租金
借:银行存款12000
贷:应收账款12000
希望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借:现金6000,借应收账款6000;贷:其他业务收入12000
你若按照合同附件(即签订合同时就下帐)在没有收到对方资金的情况下贸然确认收入,到时要缴纳所得税的,给企业带来资金周转压力。凭空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i不应在递延收益里做。
你若按照合同附件(即签订合同时就下帐)在没有收到对方资金的情况下贸然确认收入,到时要缴纳所得税的,给企业带来资金周转压力。凭空增加企业的财务负担。i不应在递延收益里做。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