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回答
展开全部
去时用时270÷45=6小时,返回时用时270÷54=5小时,共用时6+5=11小时
往返平均速度2×270÷11=49.1千米/小时
往返平均速度2×270÷11=49.1千米/小时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路程看做1
则平均速度是每小时(1+1)÷(1/45+1/54)=49又11分之1千米
则平均速度是每小时(1+1)÷(1/45+1/54)=49又11分之1千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平均速度=总路程÷总时间
270×2÷(270÷45+270÷54)=540/11千米/小时
270×2÷(270÷45+270÷54)=540/11千米/小时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270/45=6h
270/54=5h
v=270*2/(6+5)=49km/h
270/54=5h
v=270*2/(6+5)=49km/h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