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合格之后 怎么盖章
从2015年开始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合格之后不需要盖章,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继续教育的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分确认和登记。以广西的继续教育为例:
1、会计人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应当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对网络继续教育机构的课程、服务等内容进行评价打分,以便财政部门督促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2、网络继续教育学分确认登记。会计人员完成网络继续教育评价后,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将提交会计人员学分完成信息,由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广西财政会计网”的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分确认和登记。
3、网络继续教育查询。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广西财政会计网”的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可以及时查询、统计本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和缴费情况。
扩展资料: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31条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