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不想做了,想自离,不做交接,就这么走了,连招呼都不打,算不算违反合约?

合同没到期,实在不想做了,想自离,不做交接,就这么走了,连招呼都不打,算不算违反合约?那么去别的公司能否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合同没到期,实在不想做了,想自离,不做交接,就这么走了,连招呼都不打,算不算违反合约?那么去别的公司能否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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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mtr
2012-07-03 · TA获得超过9957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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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你这么做是一种违约行为。同时,由于你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你去的别的公司可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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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个办公室文秘,还要承担这么多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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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是你所在的新公司。
永不暗淡的光
2012-07-0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永不暗淡的光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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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优秀律师 大连优秀公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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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和去别的公司缴纳社保没什么关系。但是由于你违约,原单位可能会拖延你的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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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公司待了三年了,实在是没办法再待下去了,因为办公室主任是个鸡婆,老爱告状,老是跑到上面副总那里添油加醋,副总是我进公司后在网上招聘进来的,而这个办公室主任是副总后来在网上招的。老是喜欢欺软怕硬的,可我一直都是他们的一个出气筒,实在不想做。心情极差,很不想上班。去年就是她鸡婆,我都要求辞职的,她说我是在威胁她,又跑副总那里告状,最后老板的老婆劝我,我才留下的。在这里学不到什么东西
追答
提前30天书面辞职就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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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3 · TA获得超过18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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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看你的离开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没造成损失的话你打个电话给他们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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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不到任何东西,找来的办公室主任也是后来慢慢学的,她刚来时什么都不会,又不愿意问,现在会了,老板的老婆说是因为副总照着他,所以他说话很讽刺的,虽然我年龄在公司是最小的,性子直,但我来这个公司也三年了,他才一年,每天都说些风气的话给我听,总把我当傻子,顶了嘴后他又去老总那里告状。气急败坏,真想发了工资就离开这个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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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玲
2012-07-03 · 经济纠纷,侵权纠纷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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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职要提前告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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