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该怎么解决?经常听说二手房陷阱,最好能有案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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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盛开07
2012-07-04 · TA获得超过156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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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由于二手房地理位置优越,多处于成熟商圈或市中心地带,交通便捷,且与期房相比具有明显价格优势等特点。在二手房成交量呈逐年增长态势的同时,存在着一些违法经纪机构违规销售,以及买房者“空手套白狼”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对此,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购买二手房前要查验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选择取得备案证明的合法经纪机构。
  案例

  伪造房产证坑人不浅
  二手房中介如今是遍地开花,但过低的行业门槛让这个行业良莠不齐。
  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郭某,婚期将至,由于资金紧张,婚房尚无着落,为此绞尽脑汁,希望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今年2月份,路边的一则房产中介广告引起了他的兴趣,广告上写着“二环内绝版户型,南北通透,停车方便,80平方米仅售20万元”,虽字数不多,但却正中小郭的心意:地理位置不错,面积正好,房价便宜。
  小郭通过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找到了该房产经纪机构,并通过该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和提供的户型照片,对房子进行了简单的了解:这是一套位于市区二环边上的二手房,情况基本与广告描述相符合。
  于是,经过双方商谈后达成了协议,小郭在看房后与卖方签订了由房产经纪机构提供的买卖合同,还向卖房人支付了预付款。
  数日后,小郭随经纪机构工作人员来到住房局办理二手房过户交易时,经专业人士鉴定后,发现卖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属伪造证件,该房产并没有取得市住房局下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因而不能进行转让交易。
  这种情况的发生,首先是由于经纪机构的疏忽,按照规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不允许进行交易,经纪机构在受理房源的时候并没有验出该证是伪造证件,卖房者提供伪造证件将受到严惩的同时,经纪机构还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支招
  查验信息不可少
  市住房局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选择取得备案证明的经纪机构。消费者在买卖二手房前要选择已取得住房局下发的房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的经纪机构,除了要求经纪机构提供备案证明外,还可通过“石房网站”首页“诚信档案”进行查询。
  同时,要明确经纪机构的代理项目、费用明细以及如何支付佣金等情况,并保留交易过程中与对方、经纪机构各项来往书面材料。详情襄阳房产网
京城猎房0056
2012-07-04 · 专注于北京房产市场分析及疑难问题解答
京城猎房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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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属于私对私的交易。值得注意的东西很多。细节也很多。我给你说说“陷阱”的问题。
二手房陷阱主要有一下几种
1 假的房产所有人,伪造假的证件,骗取买房人的定金和首付。这类人租个房子,然后自己作证自己卖。得到定金或首付后逃之夭夭。对于这样的房子,要提前去房地局确认所有者信息,到物业查询是否房主本人。
2 一房多卖,就是一个房子,业主和好多人签订买卖合同,收取多个买家的钱。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及时作网签,网签实现买卖房屋网络登机,一个房子只能同时作一次网签。防止一房多卖。
3 卖方房产所有人或共有人没有全部同意。丈夫同意卖房,签订了合同,但妻子不同意,这样房子就无法成交,如果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也过不了户。这个虽然不会给你带来损失,但会耽误很多时间和机会。
4 家具,有些买房者把家具(值钱的)和房子一起折价卖,但收房子的时候可能连瓷砖都抠走。
5 卖方家属不同意,比如老人卖房,但下面几个继承人都盯着这个房子,想分一杯羹。但来人把房子卖了,他们还没分到好处,就会以各种理由闹,让你住的不舒服。这件事在法律上你完全无责,甚至你可以报警,但你的生活会被干扰。
主要的就是前三种情况,有些小事都没什么的,签合同时把具体日期、事项都落实到纸质合同上,不要口头约定。交易一般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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