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分加权平均绩点怎么算?
大学里的加权平均分也就是平均学分绩点,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
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
国内高校通用的绩点计算方法为: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部分大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数,每学期必须如此,如果达不到,会得到成绩警告。同时,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经批准如有超选,超选部分按有关规定加收超选费。
教育局关于绩点的规定有:
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
各院系教务员在录入成绩之前,应对成绩分布进行检查,如偏离太远,应将成绩交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对成绩作出微调。另外,全校通选课、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成绩更加应该符合学校给出的分布,这对于GPA评价的公正性尤其重要。
大学里的加权平均分也就是平均学分绩点:
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
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
国内高校通用的绩点计算方法为: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含义
不同的科目,所占的学分是不一样的,高等数学一册有四个学分,电路理论却有六个学分。一个科目占得的学分就是该科目的权值。所以加权成绩就是科目成绩乘以科目所占的学分值,加权平均分就是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的和再除以总的学分。
高数(4学分)成绩是82,电路(6学分)成绩为98,加权平均成绩为(82*4+98*6)/(4+6)=91.6,而不是简单的平均数:(82+98)/2=90;可以体现出课程的重要性对总成绩的影响大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加权平均成绩
加权平均绩点根据每门课的成绩计算而得,60分绩点为1,往上每1分为0.1绩点,100分为5个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是将分数换算为绩点,之后按学分加权平均分方法计算。90以上算4分,80到90算3分,70到80算2分,60到70算1分,60以下0分。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
某些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在有些学校,平均学分绩点不到2的话(即每门平均分在70分左右)无法获得毕业证书,只有结业证书。
1、五级记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表
2、百分制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表
3、课程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计分方式主要有算术平均分、加权平均分、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四种。
算术平均分是把所有科的分数加起来再除以科目数;
加权平均分是每门课的分数乘以该科对应的学分后相加,再除以总学分的平均数;
学分绩点和是每门课的绩点乘以相应学分后的总和;
平均学分绩点则是每门课的学分乘相应绩点后的总和除以总学分,也就是学分绩点和除以总学分。
在四种计分方式中,中国主要计算学分加权平均分,国外为五分制,主要采用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和学分绩点和的效果相同。
GPA(英语:Grade Point Average,简称GPA),意思就是平均成绩点数(平均分数、平均绩点)。
GPA是大多数大学及高等教育院校采用的一种评估学生成绩的制度,同时也有小量中学采用这种制度。美国的GPA满分是4分,即A=4,B=3,C=2, D=1。
GPA的精确度往往达到小数点后1到2位,如:3.0、3.45。GPA又是《政府采购协定》简称,在很多媒体报道中却被称为第二个WTO。
90分-100 基点4.0
85-89 3.7
82-84 3.3
78-81 3.0
75-77 2.7
(以下的就不谈拉)
接下来我演示一下加权平均的算法:
如我一共选了四门课 语文86(基点3.7 ),且学分为4分,
数学80(基点3.0) ,学分3分, 英语95( 基点4.0) ,学分为6分, 思想政治76(基点2.7),学分2分。
然后
加权平均后基点=(3.7*4(学分)+3.0*3+4.0*6+2.7*2) 除以(总的学分4+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