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怎么判,我要怎样才能拿到孩子抚养权

我们是媒人介绍的,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她不认同我的父母!更不会管我的父母叫“爸妈”!几乎很少!生活上她一点也不检点!吃饭都是我母亲给做的,卫生都是我给打理的!父母出钱开了... 我们是媒人介绍的,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她不认同我的父母!更不会管我的父母叫“爸妈”!几乎很少!
生活上她一点也不检点!吃饭都是我母亲给做的,卫生都是我给打理的!父母出钱开了家童装店经营的不景气,她就不干了!还说我总是不在店里! 孩子也大多有我父母照看,现在她又怀孕了,已经3、4个月了! 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极限! 坚持不下去了!
展开
 我来答
华律网
优质机构答主

2019-03-01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华律网
华律网创建于2004年,是中国最早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平台注册律师18万,提供专业的找律师、问律师、查知识等法律服务,我们倡导全民知法,懂法,用法。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1、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3、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来说,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博老师在线
2020-11-03 · 二十年的教育经验,擅长教育方法,提高分数
博老师在线
采纳数:62 获赞数:11296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你好,婚姻破裂孩子归属的问题一般来说孩子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一般来说男方的机会会比较大。但是不管哪一方想合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应该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包括了物质条件和自身的健康条件。

如果因为感情不和家庭关系必须到了离婚的地步,那么最好好聚好散,别让孩子受伤,孩子是无辜的。只有一个孩子那么可以协商抚养权,两个的话可以考虑一方一个,不管孩子归谁抚养都希望能让孩子有一个好的环境,让孩子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如果孩子成年了,那么孩子归谁可以让孩子自己选择,做父母的也只能尊重孩子的意愿。

你想合法地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这是没问题的,不过另外一方是具有探视权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是不意味着你可以不让他来看孩子。孩子长大后他也可以选择回到另外一方生活,所以作为父母只要孩子过得好,就不要以为可以把他们留在身边就是属于自己了,孩子长大后最终只属于他自己的。

但是当你想更有利的争取到抚养权时,你应该需要有稳定的工作,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这是抚养孩子的基本条件。当对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时,比如对孩子不好,经常打骂孩子,有不良嗜好等情况,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这都是对你有利的。

一般来说会认为男方成长比较有利,毕竟孩子出生的地方,有熟悉的朋友,还有爷爷奶奶。如果女方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要证明你比男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孩子在哺乳阶段那么肯定是判给女方更有利的。除了经济物质上,你要比另外一方更懂得关心和教育孩子,比如你是高学历的人才,而对方是普通初中毕业,这都是可以为你争取获得抚养权的。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法律快车
2020-01-08 · 法律快车,你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快车
法律快车致力提供身边专业的在线法律服务的平台。为高效地提供法律服务,首创国内法律门户网站的IP识别技术。目前,法律快车已覆盖80余法律专业领域,为全国3000多个城市的法律需求者提供法律咨询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我已年满18岁
2018-10-23 · 知道合伙人公共服务行家
我已年满18岁
知道合伙人公共服务行家
采纳数:42 获赞数:3190
正科级领导职务,曾获省青年岗位能手,所在单位十大业务标兵、优秀党员、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法律对此的规定也不是生硬的,而是相对原则性的:对于哺乳期内的孩子,即未满1周岁的婴儿,抚养权归属于哺乳的母亲。哺乳期后的孩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属于孩子的母亲
除非因为各种原因,孩子的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比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就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父母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作综合性考虑,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1、一方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的,如已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
2、孩子已经随其生活较长的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其中孩子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时间较长也要考虑);
3、一方只有这一个孩子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如其中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显然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无疾病一方应优先获得抚养权。
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生活还是随母生活,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根据审判实践,大部分孩子会偏向与无过错一方生活,而不喜出轨的一方
但这只是一般性的规定,现实生活远比法律规定的要复杂得多,比如,孩子已经2周岁以上,一方婚内出轨,孩子的抚养权究竟判给谁,并不是绝对的。从理论上说,无过错方是受害者,法院理应对其提供更多的支持,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无过错的一方只有这一个孩子,那么会有更大的可能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或者一方经常性出轨,若孩子随其生活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无过错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也会变大。
父母对于子女的监护权与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离婚后的男女,即使未获得抚养权,但在涉及子女权益的问题上仍然有相应的决策权(法定监护权)和对子女生活进行照料的法定权限(生活监护权)。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LAKE_YANXI
推荐于2017-09-19 · TA获得超过377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205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75万
展开全部
  如果孩子年幼,如: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六、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
  综上所述,
  无论你是男方或者女方,1.有经济实力;2.子女随你生活较长;3.和你爸妈生活较长;4.你无上述的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5.无不良习性;6.其他,子女和你一起生活有利的条件。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机会很大。

参考资料: 自己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4)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08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9328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