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属于私人经营的事业单位,受发改委、商务、质监、物价、工商等多部门都有权利对4S店进行监管,其销售产生的违法问题,主要还是由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了对4S店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于汽车4S店行业的整治不仅仅是工商部门的责任,需要政府统筹安排,发改委、商务、质监、物价、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协作。近些年来,工商部门对汽车4S店及其服务行业开展了集中整治,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宣扬了法律的真实存在,彰显了法律权威。
扩展资料: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缺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伏培告督管理。
第八条汽车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中亏强行业自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汽车4S店乱象:大多消费者遭遇强卖忍气吞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汽蔽告车4s店归工商管理;
4S店不是事业单位,不属于政敬如府部门管理。
2. 4S店是生产企业单位,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
3. 事业单位的定义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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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4S店是集汽车销售、维修、配件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销售店。汽车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瞎链瞎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磨空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等(Survey)。4S店是1998年以后才逐步由欧洲传入中国的舶来品。由于它与唤唯各个厂家之间建立了紧密的产销关系,具有购物环境优美、品牌意识强等优势,一度被国内诸多厂家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