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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如此,08年应该没什么变化^_^
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实施过程的有关说明
一、竞赛规则和操作方法
1、参赛报名
参赛队员必须是来自高等学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参赛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校内培训与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适当数量的优秀代表队报名参赛。正式进入赛场的每个参赛队由三名学生组成,该队的正式的队员以开赛时填写的《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中填写的三名队员姓名为准。参赛队员进入赛场时,应向赛场巡视员交验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竞赛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参赛队员。
2、参赛选题
自2007年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采用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两套竞赛题目,参赛的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生组题目;高职高专学生原则上选择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但也可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只要参赛队中有本科生,该队只能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每个报名参赛队必须在赛区报名时按照规则确定本队参赛选题的组别(本科生组或高职高专学生组),开始竞赛时不得更改。凡不符合上述选题规定的作品均视为无效,赛区不予以评审。
3、赛区报名汇总
各参赛学校应在2007年8月25日以前,按照赛区的具体要求向赛区组委会上报本学校的参赛报名情况。
赛区竞赛组委会将本赛区报名信息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上报截至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
4、赛后实际参赛队统计
赛区和全国对参赛规模进行统计时,一律以“实际参赛队”数量为准。实际参赛队是指已经正式报名、全程参赛、按时向赛区组委会上交参赛作品(含制作实物和设计报告)的参赛队。
各赛区应在竞赛结束时,赛区应如实统计本赛区的实际参赛队数量,从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下载并填写《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区实际参赛情况汇总表》,于2007年9月15日前传至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5、学校竞赛组织
各参赛学校的组织工作由各校指定的部门(如教务处)负责。应指定一名学校竞赛负责人。各队所需竞赛设备和元器件等由各参赛学校负责提供。
6、竞赛组织形式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组织方式。“半封闭”是指赛期内,各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竞赛题目的各项要求,不得与他人商量和交流,任何教师不得介入,但学生可以离开赛场查阅各种有关资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和休息;“相对集中”是指参赛学校安排本校所有参赛队集中在若干相对集中的实验室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以便于巡视员检查。
7、巡视人员的选派及其职责
竞赛期间,各赛区必须向所有参赛学校派出巡视员。巡视员由各参赛学校推荐一名同志担任。巡视员对其巡视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善始善终,严格执行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赛区组委会。巡视员不得采用两校之间互派的方式派遣。巡视员职责包括:
(1)巡视员和参赛学校竞赛负责人必须在开赛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竞赛场地,共同核查参赛队员的学生证,检查参赛队数、人数及竞赛题目密封情况是否合乎规定。2007年9月3日早8:00正式启封竞赛题目,启封后检查题目装订是否完整,题目数量与参赛队数量是否相符,如数目不足,应责成参赛学校竞赛负责人严格按缺数复印。
(2)指导参赛学生填写《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该表填写必须字迹工整清晰、内容不得涂改。表格填写完毕后由巡视员收齐暂时保存,待竞赛结束时再次填写使用。
(3)2007年9月6日晚20:00竞赛结束时,巡视员会同学校竞赛负责人共同收齐所有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后进行封存,并按规定填写完《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巡视员在巡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应填在“竞赛期间有关情况记录”一栏内。
8、竞赛作品上交及包装密封要求
竞赛结束时,参赛队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1)《设计报告》;(2)制作实物;(3)《2007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上述材料使用赛区统一制作的封条,封入由各校自备的纸箱。密封后的纸箱外部不得出现任何校名、参赛队代号、参赛队员姓名及其它暗记,否则视为无效。纸箱封条由赛区组委会自备,各参赛学校必须按照赛区组委会要求的时间、地点上交参赛作品。
9、《设计报告》写作与装订要求
《设计报告》正文的图文篇幅限制为6页,第一页含300字以内的设计中文摘要,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单倍行距,标题字号自定,一律采用A4纸,页面纵向打印、装订,装订时第一页为空白页。电路图可另附,报告格式按照竞赛题目中的报告要求撰写。《设计报告》每页上方必须留出3cm空白,空白内不得有任何文字,每页右下角注明页码。报告用纸由各参赛校自行解决。
10、《设计报告》的密封方法
竞赛结束时,参赛队应将设计报告密封纸在距设计报告上端约2厘米处装订,然后将参赛队的代码(代码由赛区组委会统一编制,在发放题目时通知各参赛队)写在设计报告密封纸的最上方。设计报告装订好后将密封纸掀起并折向报告背面,最后用胶水在后面粘牢。设计报告上不允许出现参赛队的学校、姓名等文字。
11、发题时间
参赛地区教委及赛区竞赛组委会必须保证本省内不同城市的参赛学校,在2007年9月2日这天同时如数取到竞赛题目,但开赛前不得启封。
二、竞赛纪律
1.竞赛期间,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他人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收题等,将取消其评审与评奖资格。
2.对违反评审、测试及评奖有关规定的赛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组委会将取消该赛区参加全国评奖资格,对违反规?**贫鹊娜撕褪拢���槲�峤�ㄇ肓讲坑泄夭棵糯�怼?/span>
三、评审工作
2007全国电子设计竞赛专家组已制定了评分标准和原则、测试大纲,各赛区专家组的评审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赛区专家组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组委会下发的评分标准和原则,制订各赛区“评分细则”;
2、各赛区在实施测试工作的过程中,每个测试组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位;
3、要求原始测试记录完备,测试结果应逐项如实填写,并需有测试专家的签字;
4、根据全国竞赛组委会电组字[2007]01号《通知》的要求,将不超过本赛区实际参赛队总数10%的优秀代表队材料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参加全国评审。赛区的全部上报材料必须在2007年9月17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以邮戳日期为准)。
每个上报参加全国评审的优秀参赛队的书面材料包括:
(1)《设计报告》;
(2)《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区优秀代表队登记表》
(3)《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区优秀代表队推荐表》(专家组评语由专家组组长签字,赛区教育主管部门该项竞赛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测试组每位专家的测试原始记录与评分记录(测评表);
(5) 总评表;
(6) 参赛学校教务处开据的本校推荐参评队员的书面学籍证明,包括队员的姓名、性别、学籍(本科或专科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上报材料不全者,全国专家组不受理评奖;测评表上缺项或填写不明者该项按0分计。
上报评奖的全部优秀代表队需由各赛区给出推荐报奖顺序。
全国竞赛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对各赛区按比例推荐上报的优秀代表队的作品,按照命题时制定的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参考赛区评审原始记录进行初评。全国一等奖候选队一律集中在一地参加复评,原则上不再另行命题,以原竞赛题目为基础,由专家组确定测试内容和提问涉及的基础知识。复评的具体方式、内容及参加复评的代表队名单以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届时公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四、评奖工作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奖工作采用“校为基础、一次竞赛、二级评奖”的方式,即竞赛建立在学校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活动,每次全国竞赛后,经各赛区级评奖(第一级评奖)后再推荐出赛区优秀代表队参加全国评奖(第二级评奖),即:
1、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评奖工作,赛区奖的评奖等级及奖项可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建议赛区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赛区评委会,评选本赛区的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参赛队数的三分之一。此外,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赛区也可酌情颁发“成功参赛证书”。
2、全国奖只设一、二等奖。全国获奖队数量约占实际参赛队的8%,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为3:7。
3、按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的指示精神,竞赛颁发全国统一的获奖证书。竞赛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学生,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考虑。对于赛前辅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应予以一定形式的承认,但赛前辅导教师的工作应纳入学校教改和教学基础建设的整体中予以考虑。
4、继续坚持评奖的异议制度,异议期后公布正式获奖结果,在年终颁奖大会上颁发全国统一格式的获奖证书。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2007年8月28日
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实施过程的有关说明
一、竞赛规则和操作方法
1、参赛报名
参赛队员必须是来自高等学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参赛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校内培训与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适当数量的优秀代表队报名参赛。正式进入赛场的每个参赛队由三名学生组成,该队的正式的队员以开赛时填写的《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中填写的三名队员姓名为准。参赛队员进入赛场时,应向赛场巡视员交验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竞赛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参赛队员。
2、参赛选题
自2007年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采用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两套竞赛题目,参赛的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生组题目;高职高专学生原则上选择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但也可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只要参赛队中有本科生,该队只能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并按本科生组题目的标准进行评审。每个报名参赛队必须在赛区报名时按照规则确定本队参赛选题的组别(本科生组或高职高专学生组),开始竞赛时不得更改。凡不符合上述选题规定的作品均视为无效,赛区不予以评审。
3、赛区报名汇总
各参赛学校应在2007年8月25日以前,按照赛区的具体要求向赛区组委会上报本学校的参赛报名情况。
赛区竞赛组委会将本赛区报名信息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上报截至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
4、赛后实际参赛队统计
赛区和全国对参赛规模进行统计时,一律以“实际参赛队”数量为准。实际参赛队是指已经正式报名、全程参赛、按时向赛区组委会上交参赛作品(含制作实物和设计报告)的参赛队。
各赛区应在竞赛结束时,赛区应如实统计本赛区的实际参赛队数量,从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下载并填写《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区实际参赛情况汇总表》,于2007年9月15日前传至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5、学校竞赛组织
各参赛学校的组织工作由各校指定的部门(如教务处)负责。应指定一名学校竞赛负责人。各队所需竞赛设备和元器件等由各参赛学校负责提供。
6、竞赛组织形式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组织方式。“半封闭”是指赛期内,各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竞赛题目的各项要求,不得与他人商量和交流,任何教师不得介入,但学生可以离开赛场查阅各种有关资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用餐和休息;“相对集中”是指参赛学校安排本校所有参赛队集中在若干相对集中的实验室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以便于巡视员检查。
7、巡视人员的选派及其职责
竞赛期间,各赛区必须向所有参赛学校派出巡视员。巡视员由各参赛学校推荐一名同志担任。巡视员对其巡视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善始善终,严格执行竞赛规则和赛场纪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赛区组委会。巡视员不得采用两校之间互派的方式派遣。巡视员职责包括:
(1)巡视员和参赛学校竞赛负责人必须在开赛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竞赛场地,共同核查参赛队员的学生证,检查参赛队数、人数及竞赛题目密封情况是否合乎规定。2007年9月3日早8:00正式启封竞赛题目,启封后检查题目装订是否完整,题目数量与参赛队数量是否相符,如数目不足,应责成参赛学校竞赛负责人严格按缺数复印。
(2)指导参赛学生填写《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该表填写必须字迹工整清晰、内容不得涂改。表格填写完毕后由巡视员收齐暂时保存,待竞赛结束时再次填写使用。
(3)2007年9月6日晚20:00竞赛结束时,巡视员会同学校竞赛负责人共同收齐所有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后进行封存,并按规定填写完《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巡视员在巡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应填在“竞赛期间有关情况记录”一栏内。
8、竞赛作品上交及包装密封要求
竞赛结束时,参赛队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1)《设计报告》;(2)制作实物;(3)《2007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登记表》。上述材料使用赛区统一制作的封条,封入由各校自备的纸箱。密封后的纸箱外部不得出现任何校名、参赛队代号、参赛队员姓名及其它暗记,否则视为无效。纸箱封条由赛区组委会自备,各参赛学校必须按照赛区组委会要求的时间、地点上交参赛作品。
9、《设计报告》写作与装订要求
《设计报告》正文的图文篇幅限制为6页,第一页含300字以内的设计中文摘要,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字,单倍行距,标题字号自定,一律采用A4纸,页面纵向打印、装订,装订时第一页为空白页。电路图可另附,报告格式按照竞赛题目中的报告要求撰写。《设计报告》每页上方必须留出3cm空白,空白内不得有任何文字,每页右下角注明页码。报告用纸由各参赛校自行解决。
10、《设计报告》的密封方法
竞赛结束时,参赛队应将设计报告密封纸在距设计报告上端约2厘米处装订,然后将参赛队的代码(代码由赛区组委会统一编制,在发放题目时通知各参赛队)写在设计报告密封纸的最上方。设计报告装订好后将密封纸掀起并折向报告背面,最后用胶水在后面粘牢。设计报告上不允许出现参赛队的学校、姓名等文字。
11、发题时间
参赛地区教委及赛区竞赛组委会必须保证本省内不同城市的参赛学校,在2007年9月2日这天同时如数取到竞赛题目,但开赛前不得启封。
二、竞赛纪律
1.竞赛期间,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他人及被抄袭、队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题、收题等,将取消其评审与评奖资格。
2.对违反评审、测试及评奖有关规定的赛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组委会将取消该赛区参加全国评奖资格,对违反规?**贫鹊娜撕褪拢���槲�峤�ㄇ肓讲坑泄夭棵糯�怼?/span>
三、评审工作
2007全国电子设计竞赛专家组已制定了评分标准和原则、测试大纲,各赛区专家组的评审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赛区专家组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组委会下发的评分标准和原则,制订各赛区“评分细则”;
2、各赛区在实施测试工作的过程中,每个测试组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位;
3、要求原始测试记录完备,测试结果应逐项如实填写,并需有测试专家的签字;
4、根据全国竞赛组委会电组字[2007]01号《通知》的要求,将不超过本赛区实际参赛队总数10%的优秀代表队材料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参加全国评审。赛区的全部上报材料必须在2007年9月17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以邮戳日期为准)。
每个上报参加全国评审的优秀参赛队的书面材料包括:
(1)《设计报告》;
(2)《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区优秀代表队登记表》
(3)《2007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赛区优秀代表队推荐表》(专家组评语由专家组组长签字,赛区教育主管部门该项竞赛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测试组每位专家的测试原始记录与评分记录(测评表);
(5) 总评表;
(6) 参赛学校教务处开据的本校推荐参评队员的书面学籍证明,包括队员的姓名、性别、学籍(本科或专科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上报材料不全者,全国专家组不受理评奖;测评表上缺项或填写不明者该项按0分计。
上报评奖的全部优秀代表队需由各赛区给出推荐报奖顺序。
全国竞赛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对各赛区按比例推荐上报的优秀代表队的作品,按照命题时制定的全国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参考赛区评审原始记录进行初评。全国一等奖候选队一律集中在一地参加复评,原则上不再另行命题,以原竞赛题目为基础,由专家组确定测试内容和提问涉及的基础知识。复评的具体方式、内容及参加复评的代表队名单以全国竞赛组委会网站届时公布的有关通知为准。
四、评奖工作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评奖工作采用“校为基础、一次竞赛、二级评奖”的方式,即竞赛建立在学校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活动,每次全国竞赛后,经各赛区级评奖(第一级评奖)后再推荐出赛区优秀代表队参加全国评奖(第二级评奖),即:
1、各赛区负责本赛区的评奖工作,赛区奖的评奖等级及奖项可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建议赛区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赛区评委会,评选本赛区的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参赛队数的三分之一。此外,对达到基本要求的参赛队赛区也可酌情颁发“成功参赛证书”。
2、全国奖只设一、二等奖。全国获奖队数量约占实际参赛队的8%,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为3:7。
3、按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的指示精神,竞赛颁发全国统一的获奖证书。竞赛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学生,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考虑。对于赛前辅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应予以一定形式的承认,但赛前辅导教师的工作应纳入学校教改和教学基础建设的整体中予以考虑。
4、继续坚持评奖的异议制度,异议期后公布正式获奖结果,在年终颁奖大会上颁发全国统一格式的获奖证书。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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